工程训练指导人员守则
1、实训指导人员要有献身党的教育事业的精神。认真学习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以做好教学工作为荣,安心和热爱实训教学工作。
2、实训指导人员要坚持“实训育人”。不仅要给予学生必要的基本知识,传授生产的基本技能,而且要对学生进行一定的管理和思想作风教育。
3、实训指导人员对学生讲解基本知识、传授基本技能的依据是工程训练教学大纲、工程训练指导书、零件工艺卡及经过批准的教案和讲稿。带学生
实训时应建立严格的“学时”概念,对讲授的内容、操作零件的品种和实训时间不得自行增减。
4、工程训练应尽可能结合生产进行。在满足教学单杠要求的前提下,应将“假刀假枪”的操作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
实训指导人员应服从分配,听从生产安排,努力克服困难,主动承担生产任务,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即使做“假活”时也应认真辅导,严格要求,着重基本功的训练,不能撒手不管。
5、实训指导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钻研教学大纲、业务知识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在讲解和辅导中努力贯彻“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的原则,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实训指导人员应结合教学实训中存在的问题,对学生进行为人民服务、劳动观点、集体主义、组织纪律性、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理论联系实际、严谨的科学作风的教育。教育的方式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身教重于言教。不要空谈和板着面孔训人。
7、实训指导人员要做到:
⑴作风正派。不留长发,着装规范,不叫外号,不说脏话,上班前不喝酒,辅导学生时不吸烟。
⑵认真备课。每次备课和教学总结时应积极参加;讲稿要认真书写,学生实现的零件必须试做,充分做好各项
实训准备工作。
⑶先来后走。上班前要换好工作服,提前到岗迎候学生。下班时待学生擦好机床、打扫完卫生后再走。
⑷坚守岗位。上班时不无故离开辅导岗位,不吃东西、不看报纸、不闲聊溜达。实训指导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时均需事先请假,以便做好顶替安排。非特殊情况不得临时电话通知或托人请假。临时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需向组长请假由组长安排他人代为辅导。
⑸积极辅导。学生操作时,实训指导人员要集中精力仔细观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实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⑹态度和气。学生出现问题后,要耐心倾听学生申诉,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弄清是非,再做结论。学生出现安全和质量事故时,
实训指导人员不应该发脾气、耍态度。应主动承担责任,并启发和帮助同学总结经验教训,热情帮助学生建立信心,完成以下的
实训任务。和学生有分歧时,可向实训教师和领导反映,不得与学生发生争吵,更不能假公济私予以报复。
⑺评分公正。评分时应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评分的依据是学生的实际能力、产品质量、
实训态度及出勤情况等,不能以实训指导人员个人的偏好而转移。
⑻正人正己。凡要求学生做到的,实训指导人员首先要做到。不得对学生一套,对自己是另一套;嘴上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讲的是遵守纪律,自己做的是迟到早退;讲的是爱护公物,做的是浪费财产。
⑼相互学习。实训指导人员之间与实训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别人讲解时应参加听讲,按时到场细心观摩,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得在学生面前说有损
实训教师和其他实训指导人员的话。
8、实训指导人员对本守则执行情况以及实训教师和学生对实训指导人员的反映,应作为实训指导人员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